近年來,新加坡憑藉其獨特優勢,一躍成為全球富裕企業家海外經商的熱門首選地。
新加坡備受企業家青睞,不僅源於完善的法律體系以及政府友好的營商環境政策所構建的穩定商業生態,更因其極具吸引力的稅務優勢。

新加坡稅務的基本概況
新加坡以簡明稅制與開放型經濟聞名於世,其稅制體系呈現出稅種精簡、法規統一的顯著特徵。藉助自由貿易政策以及在國際上頗具競爭力的低稅率優勢,新加坡贏得了「東方瑞士」的美譽。該國對境外資產不徵收資本利得稅,並且符合特定條件的海外收入可享受免稅待遇,堪稱全球稅率最低的國家之一。
作為東南亞的核心金融樞紐,新加坡憑藉健全的法治環境、優惠的稅收政策等綜合優勢,持續吸引著大量國際投資者前來設立商業實體。在東協成員國中,新加坡實行17%的企業所得稅稅率,這一稅率在全球處於較低水平。單級地區的統一稅率設置,有效降低了企業的合規成本。
此外,新加坡稅制還具備諸如免繳資本利得稅、股東取得的股息收入全額免稅等優惠政策,為企業營造了極具競爭力的稅務環境。

圖片來源:新加坡稅務局官網www.iras.gov.sg
新加坡的稅務徵收原則
新加坡採用屬地徵稅原則作為其稅務基本準則。在此原則下,任何企業或個人在新加坡境內產生的所得,除特定豁免情形外,均需依法納稅。具體來說:
對於來源於新加坡境外的收入,若未實際匯入或被視為匯入新加坡,則不屬於應稅範疇。
享受稅收豁免的情形包含股息分配、分支機構利潤及特定服務收入等。

圖片來源:新加坡稅務局官網www.iras.gov.sg
新加坡主要稅制架構及稅率
1.企業所得稅
(1)基礎稅率
依據新加坡的稅務法規,無論是當地企業還是國外企業,新加坡的公司均按照應納稅所得額的17%統一稅率計征。
(2)新設企業優惠(2020年後成立)
首100,000新元的可納稅收入,享受75%免稅。
100,001-200,000新元的可納稅收入,享受50%免稅。
200,000新元以上的可納稅收入,全額按17%計稅。
2.個人所得稅
(1)居民納稅人
實施 0%-24%的累進稅率制,計稅周期超過12個月的可疊加適用免稅條款。
(2)非居民納稅人
工資收入:按 15% 或累進稅率(以較高者為準)徵稅。
其他收入(如董事費、租金等):自2024年評估年度起,按24% 的固定稅率徵稅。
3.消費稅(GST)
(1)基本稅制
統一徵收9%的消費稅(國際通稱VAT,即增值稅),徵收範圍涵蓋進口商品(由海關代征)以及境內絕大多數商品服務供應。
(2)特殊政策
零稅率適用:出口貨物及跨境服務。
豁免項目:金融服務、數字支付代幣、住宅類房產交易、貴金屬跨境流通等。
新加坡企業稅收激勵政策體系
1.發展與擴張激勵計劃(DEI)
新加坡企業若從事合格業務,如農業技術、醫療服務、工程或技術服務研究與開發等項目,所產生的增量可在10年-40年內僅徵收5%的企業所得稅。
2.國際化雙倍減免計劃 (DTDI)
新加坡企業在市場準備、市場開拓、市場推廣和市場布局這四大類國際市場拓展和投資開發活動中產生的合格費用,可享有200%的稅前抵扣。
3.企業創新計劃(EIS)
在2024年至2028年內,從事以下合格活動的企業將可獲得400%的合格開銷支出稅收減免:
-在新加坡開展的研發項目(上限為400,000新元)。
-IP註冊(400,000新元封頂)。
-收購或許可 IP 權利(上限為400,000新元,僅適用於年度收入低於5億新元的企業)。
-員工培訓(上限為400,000新元)。
-與理工學院、技術教育研究所或其他合格合作夥伴開展創新項目(上限為500,000新元)。
-合格的企業可以選擇將上述稅收扣除轉換為現金支付。
4.智慧財產權發展激勵計劃(IDI)
在新加坡,對合格的智慧財產權收入進行註冊知識版權(包括專利)並運營的企業,可在5年(可續期)內僅徵收5%到10%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期總計不超過10年。此優惠一般會與「發展與擴張激勵計劃」一同授予。
合格的智慧財產權涵蓋所有專利或專利申請,以及所有軟體版權。若多個合格的智慧財產權相互關聯,且無法確定每個合格智慧財產權各自的收入/ 費用,則可歸類於「智慧財產權家族」。
在新加坡進行的研發項目所產生的合格費用,可享受最高250%的稅前扣除。
此外,首10萬新元的合格智慧財產權註冊費和許可費,均可享有最高 200% 的稅前扣除。
-經批准的特許權使用費優惠 (ARI)
新加坡企業獲取先進技術及專有技術所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可享有優惠稅率甚至為零的預提所得稅稅率。

5.併購優惠計劃 (M&A)
新加坡企業在收購項目中,可獲得占合格項目收購價值(上限為4,000萬新元)25%的併購補貼(上限為1,000萬新元),並且對符合條件的股票收購所產生的交易成本,享受雙倍的稅前抵扣(上限為100,000新元)。
6.金融業激勵計劃(FSI)
FSI 計劃覆蓋廣泛的金融機構。從事符合條件的財務、融資和其他金融服務業務的金融和財務中心,可享受5%、10%、12% 或13.5%的優惠稅率。
7.區域/國際總部激勵計劃(IHQ)
在新加坡設立區域總部(RHQ)的跨國企業,可在3-5年內享有1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設立國際總部(IHQ)的跨國企業,可在5-20年內享有10%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般情況下,該優惠會與「發展與擴張激勵計劃」一同授予。
8.海事業激勵計劃(MSI)
新加坡註冊的國際運輸公司(MSI- AIS),可享有5-10年企業稅的赦免。新加坡註冊的國際船務、貨運、物流運營商(MSI-SSS),可在5年(可續期)內享有 10%的優惠企業稅率。運輸或貨櫃投資、租賃公司,企業信託或合夥企業(MSI-ML),可在5年內享有10%的優惠企業稅率。
9.新加坡國際貿易商激勵計劃(GTP)
開展國際實物、中間商、衍生品交易業務且被授權為「全球貿易商」的企業,可享有5%或10%的優惠企業稅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