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法院揭露一起「藏屍案」。
屍體被發現時已經腐爛,而被控男子可能面臨最高7年監禁、罰款或2者兼施。
目前,被告已2萬新元保釋在外。
圖源CNA
新加坡男子被控藏屍
女死者腐爛後才被發現
這起案件與大家以往聽到的「藏屍案」有些不太一樣,我們一起來了解此案。
這起案件發生當月,33歲的被告(新加坡人)被控「阻止遺體被發現」,本周一被告再次被控上庭,更多細節被揭露。
根據控狀顯示,今年4月23日下午4點10分左右,被告在後巷7道的某公寓單位內發現女死者,但是他並未報警,而是選擇關上房門,離開單位!
示意圖
直到4天後(6月27日),女死者身體開始腐爛,散發出屍臭後才被發現!
因此,被告被控「阻止遺體被發現」(本地媒體翻譯為藏屍罪)。
圖源:8視界
2次開庭,控狀上都沒有揭露二人的關係和女子的死因。
不過,被告在此次開庭還透露了2個信息:
①自稱護照和身份證被搜查人員沒收。
②針對此事已經報警。
正當以為有內幕的時候,反轉又來了,被告說不清楚是哪個機構沒收了她的身份,而後又改口不確定身份證是不是在家或者遺失。
最後,這起案件只能延延後8月5日再度過堂!
就在開庭當天傍晚,被告的擔保人出現,花了2萬新將他擔保出去。
圖源:早報
到目前為止,這件事疑點重重。
關於女子的死因,和被告與女子的關係,他發現屍體後為何不報警等情況,我們全都不得知......
本地網友也都好奇,紛紛展開討論:
有人猜測或許是二人吸食毒品,女孩吸食過量而亡,男子因此害怕,只能逃跑。
還有人表示,看到屍體不上報就離開,要麼神經有問題,要麼道德有問題。
有人懷疑被告害死了這名女子,不然為啥要知情不報,擅自離開呢?
有網友猜測,是不是發生爭,執錯手殺人。
不過,也有人認為,他可能是怕惹麻煩所以才不上報的吧。
總的來說,大部分人都認為,女子的死與被告有大的關係。
也有人對他保釋在外的情況感到疑惑,他認為他不該被保釋。
大家怎麼看呢?